评标专家抽取管理制度



评标专家抽取管理制度

 

    一、评标专家的抽取采用计算机随机抽取程序。抽取时,由招标人委托的抽取人员在开标前24小时进行,其他任何人不能代替。
    
二、抽取评标专家时,必须有招标人代表,招投标监督人员同时在场。自评标专家抽取工作开始,到抽取且通知到的评标专家全部进入评标区域止,参与评标专家抽取的人员,不得透露评标专家抽取的相关信息。
    
三、抽取评标专家时,抽取人员应在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的协助下,按照下列抽取程序和步骤进行:
    1
、抽取人按约定时间到场,并按招标文件中确定的评标专家数量和所需专业,进入评标专家计算机管理系统随机抽取。
    2
、抽取人按所抽取评标专家的先后次序,通过专用通讯设备进行通知。通知时只能告知评标的具体地点和时间,不得透露招标人、投标人、工程名称和其它信息。
    3
、按抽取顺序通知的评标专家满足评标委员会人数时,则不再继续通知。若不能满足评标委员会的需要时,可增加抽取人数。
    4
、对因故不能出席评标会的评标专家,抽取人应在抽取通知单上注明原因。
    5
评标专家抽取工作完成后,抽取人、监督人和交易
中心工作人员在打印出的评标专家抽取表上签字,交易中心负责归档保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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